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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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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口头与用人单位协商辞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规指挥、强制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通知用人单位。
我是一名公司员工,以口头形式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岗位新人已招进,今天我去办理辞职手续.说要扣违约金.(之前我已咨询过人事,说只要提前一个月就不用扣违约金的.)那我就说不打算离职,履行合同.现在没有经我的同意掉离我的工作岗位.性质上完全变了.从财务部仓管调离生产部的包装工. 这种情况是不是所属公司已经违反了劳动合同我该怎么去保护的合法权益
《劳动法》的立法意图相当明确,常常是保护了在劳动法律关系中处于弱者地位的劳动者,保护劳动者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劳动者在履行“提前通知义务”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是行使法定授权,不违反《劳动法》,不构成“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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