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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但这绝不意味着平均分配,那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
关于离婚案件房屋产权归属的司法解释为: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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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司法解释,北青网将离婚后房屋分割主要分为公房使用权的分割和产权房的分割两种。 (一)公房使用权的分割公房承租人仅有房屋的使用权,不享有房屋的产权。因此,在离婚时,法院只会判决使用权的归属,不涉及房屋的产权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1996年2月5日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的司法解释,专门对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分割承租公房使用权的问题做了相关规定。 1、在夫妻结婚登记前,公房使用权已在一方名下,离婚时,另一方可否要求分割使用权对该问题,最高院的司法解释采取了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原则。以下九种情况,房产使用权应夫妻共同享有。 (1)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公房使用权益。注意,这里一方取得的时间是在婚前,如果一方是在婚后取得的,不论时间长短,另一方均有权要求分割公房使用权益。 (2)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公房,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也就是说,虽然夫妻双方结婚不到五年,但调到同一个单位的,另一方也可以要求分割公房使用权益。阅
确定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归属的方式如下: 1、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2、已满两周岁的子女且父母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3、已满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房产属于男方父亲所有,我国法律上对房产的确认是看房产登记即房产证显然房产证的名字是男方的父亲.当然如你提供你们用婚后共同财产还贷的证明(你通过银行转帐打到指定的贷款帐户向银行所要对帐单)以后可以作为有利证据来主张你们还贷的这部分权益向房产证上添加名字和收集你们还贷的银行对帐单效果是一样的并且结合现实情况家庭并没有什么冲突你考虑的都是万一的情形所以不如选择后者更合乎情理并且可以保障万一出现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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