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有赔偿金,企业搬迁,员工不愿意随迁,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额外获得一个月的工资的经济补偿。1,企业搬迁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2,根据《劳动...
企业搬迁,劳动者工作地点变更的,劳动者可以不同意,因此造成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工作地点系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企业因自身发展规划进行的搬迁,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内容。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以及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一般会得到支持。但如企业搬迁未对劳动者造成明显的影响,且用人单位采取了合理的弥补措施(如提供班车、交通补贴等),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理由不充分的,用人单位无须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企业搬迁,劳动者工作地点变更的,劳动者可以不同意,因此造成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工作地点系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之一,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当对具体的工作地点作出约定。工作地点变更,意味着劳动合同变更,劳动者可以不同意。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对原合同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变更后的合同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变更了的内容按照变更后的执行,其它没有变更的内容按照原合同执行。合同只要不签或没有劳动局的公证都不生效!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本条中的“客观情况”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1、不建议你自己提出离职,那样的话无法主张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搬迁构成实质性合同变更(搬迁但未采取相关措施如厂车接送等),劳动者不同意的,单位需与劳动者协商,协商不成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未签书面劳动合同诉讼时效已过,视为你跟公司之间签定了无固定期限合同; 3、可要求补缴社保,如不能补缴可要求单位赔偿; 4、单位法人变更不影响原劳动合同的年限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69人已浏览
145人已浏览
238人已浏览
20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