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请求收回土地使用权可以执行,被执行人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在人民法院在保留被执行人生产、生活所必须之外,对其部分承包土地的经营收益权(收益权...
后因乙欠丙工程款,将四某甲将划拨土地交给乙使用(有政府批文),乙每年付给甲50万元补偿费,由丙为乙在此地建6层楼房,门窗及卫生间等设施拆除,...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集体土地是较为特殊的土地,由集体组织享有所有权,集体组织经济成员享有使用权,集体土地关乎到农民的生活需求,因此集体土地的征用较为敏感,那么如果债务人对集体土地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是却不使用也不还款,债权人能否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呢?
土地使用权收回的情形: 一、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规定:除没收违法所得外,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的,应退还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 二、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 四、七十五条规定,非法占用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的,应退还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 三、无权批准征用、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用土地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对使用集体土地的,如没有给农民和原土地的集体经济组织补偿的,应收回退还原集体经济组织。 四、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土地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临时使用的是集体土地的,应责令退还原集体经济组织。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属于行政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是指当出现某种法律事实时,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经批准后依法收回用地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2人已浏览
236人已浏览
145人已浏览
26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