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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权属性质是指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性质。我国实行的是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
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土地使用权能不能质押,所以土地的使用权只要可以转移就可以质押。质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移转某项财产的占有权,并由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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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典质:是指典质人以其合法方式获到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典质权人提供债务履行保证的做法。土地典质:是指土地使用权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在不转移土地占有的情况下,将土地使用权作为债权的保证;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处罚该土地使用权并由处罚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在建工程典质不仅有土地,且连同在建工程的,这就是差别。现行法律限定,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不能典质。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包括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商品房在建工程典质,典质人务必将典质事实如实告知买受人;这样看,只要买受人知道并愿意接受,还是能够销售的。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有意掩瞒所售房屋已经典质的事实,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能够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息金、赔偿损失,并能够请求缉尝光妒叱德癸泉含沪出卖人承受不超出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职责。
在土地确权过程中,应当坚持从实际出发,按户确权、保持承包权稳定,其他成员可以作为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在确权登记颁证中,以已经签订的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和已经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以此次登记前最近的承包关系为依据,参照二调成果对土地面积进行校准。尊重农民意愿,结合村组实际,在保持家庭承包权长期稳定的原则下,根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意愿,允许村组对承包地适时适当作调整。对本集体经济组织现有耕地,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可以确权确股不确地,也可以确权确地。对因当年联产承包出现产量高的土地以少顶多、产量低的土地以多顶少而造成实际耕种面积与账证面积不符的,经承包户认可后,可按实际耕种面积登记账证。
1、土地使用权抵押必须以初始土地登记作为前提,领取土地使用证。2、以划拨、租赁、入股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必须连同地上建筑物一同抵押。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3、土地使用权抵押应当进行地价评估。(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抵押人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由抵押权人认可并经国土管理部门确认后,发放确认文件,并批准抵押;(2)以划拨、出租、入股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按不同的用途、性质实行差额抵押,由抵押人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经土地管理部门确认,发放确认文件并批准抵押,核定出让金数额后,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定抵押合同。4、抵押人向土地管理部门申领《抵押许可证》。土地管理部门在《抵押许可证》上应根据不同的用地性质规定该宗地抵押率,最高抵押金额。同时在《抵押许可证》上注明“本证仅作为可以抵押之证明,在贷款,抵押协议签订后,应到国土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未经登记的抵押行为无效”这一限制性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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