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商品房交房条件不包括小区绿化带《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八条是这样的规定:出卖人应当将经验收合格,并符合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给买受人正常使用。根据...
买房前无需签订房屋认购书,双方可自行决定。房屋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预售合同或买卖合同前签订的协议。目的是约定双方以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房屋买卖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 1.卖双方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产地、数量及价款; 3.质量要求; 4.包装方式; 5.交货的时间、地点、方式; 6.检验标准、时间、方法; 7.结算方式; 8.违约责任; 9.解决争议的方法; 10.其他条款(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质量保证期等)。
首先,原房主把原来的购房资料给你了。一般情况下,卖方并不需要给买方提供这些资料。房子既然过户了,所有权发生转移,他原来的相关资料已经成为历史档案失效了。现在法律在册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就是你。他的历史资料可能对于你跟他过户以及过户时缴纳相关的营业税等税费有关系,过户一完就失效了。 其次,他要跟开发商打官司,还是交房违约金的问题。这件事情要看他们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的规定。你的原房主既然已经收房了,还都已经把房卖给你了,怎么还牵扯到这种事情?还有,他是要开始打官司还是官司正打着?如果说已经司法诉讼了,那你应该配合;如果说还没有诉讼,准备要回资料去法院提交诉讼资料的话,这种情况,估计要把你同时列为第二原告。 另外,如果你作为第二原告参与诉讼,那得到的补偿款也应该对你有所补偿。因为你是现有产权人。 不过,得看你的原房主要诉讼的事情有没有过追溯期,如果要诉讼的事情已经失效了,那就没什么官司可打的。 但,从你问的问题可不可以给他原房产资料来看,给他也无妨。其实那些资料也应该是他的,而不是你的。
房屋买卖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条款:第一,合同双方的个人信息应特别注意当事人的具体联系方式和接收信件的具体地址。第二,房屋的具体信息应包括以下内容:房屋的位置;买卖房屋的面积、房屋是现房还是期房;房屋的配套设施和维护标准。三是房屋的价格和付款时间,以及付款方式应明确约定,最好采用资金监管的方式,以最大限度地保证交易的安全。四是明确约定交房期限,一般应在房屋产权转让后办理相应的交房手续。第五,违约责任。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买受人不按期支付购房款的违约责任,卖受人不按期交付房屋,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的违约责任,卖受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930人已浏览
222人已浏览
172人已浏览
64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