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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标准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就是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
过错被辞退没有补偿的。比如《劳动合同法》当中所规定的过错辞退情形,包括劳动者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者劳动者从事犯罪行为。上述两种情况,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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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上述错误,拒绝纠正,员工违反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没有法律补偿: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就业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因员工错误被解雇的,或者用人单位提出营私欺诈,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3)严重失职;(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单位工作任务的完成;(5)劳动合同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款的规定无效;(6)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获得一年的工龄,一个月的工资补偿,是否有经济补偿取决于错误的程度。
1、开除犯错的员工,员工仍然有工资,但单位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因重大错误给公司造成的严重损失。 2、只要有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用人单位都必须付给相应的报酬。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发放,可以到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要求其支付工资。
1、对于比较严重的错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严重失职,是指员工的岗位职责担负着某些重任,员工应当起到足够的注意义务,而实际上员工却没有承担这一责任,致使损害的发生。这里的重大损害,包括经济损失、名誉损害等各类损害情形。 2、对于损害结果够不上重大的员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要注意“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的程序性要求。劳动者犯了错,说明他对于所承担的工作职责还不能完全胜任,公司作为雇主,有义务对其进行充分的培训,帮助其胜任工作岗位。对于性格、条件不适合这个岗位的员工,可以调整到其他合适的岗位。如果缺乏这一步骤,直接按照条款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行为。 3、此外,不得忽视的是,不胜任工作的劳动关系解除,企业一方面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员工,另一方面还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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