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先到当地人社局进行工伤认定(事故发生之日1年内),再到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初次鉴定,对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果不服的,在十五日...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先到当地人社局进行工伤认定(事故发生之日1年内),再到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初次鉴定,对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果不服的,在十五日之内,可以向省级(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再次鉴定。
用人单位在四川参保的,可以回四川申请工伤认定和评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我国工伤保险实行属地统筹,除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外,其余单位按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应当在工伤保险参保地治疗、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按参保地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因此,劳动者在兰州受工伤,如果用人单位在四川参保的,可以回四川治疗、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按四川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没有在四川参保的,只能在兰州治疗和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按兰州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2016〕29号七、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原则上应在注册地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可由用人单位在生产经营地为其参加工伤保险。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应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建筑施工企业按项目参保的,应在施工项目所在地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照参保地的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应当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照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比照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6人已浏览
96人已浏览
944人已浏览
48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