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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试用期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
向用人单位主张二个月二倍工资。试用期是劳动者考察用人单位是否适合自己,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的期限。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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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许多公司将试用期形式化,不仅未将明确的考核标准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更是在招用劳动者时未将工作内容及工作条件详细告知。试用期本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相互选择和适应的过程和期限,用人单位应当就招聘岗位的具体需求和特殊性质制定相关标准,并予以明示。此举不仅有利于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对新招用的劳动者在思想品质、劳动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了解,更有利于双方相互选择。
试用期期间员工的注意事项: 1、试用期解除的时限。 如果劳动者被证明真的不符合录用条件,单位应在试用期最后一天劳动者下班以前通知劳动者,过了这个时间,应认为劳动者已经试用合格,转正为正式员工。 2、未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替代金。 3、试用期经济补偿金。
试用期本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解除合同。试用期是劳动者考察用人单位是否适合自己,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的期限,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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