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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办证加名,后来发生离婚的情况时,离婚时没有分割房产后来分割的话一般法院会综合考虑实际请款,被添加名字的一方一般不享有房屋产权,但肯定会按...
希望能够帮到你。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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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如果离婚时,争议的房产的产权证还没有发放,人民法院要么告之当事人申请中止审理,待产权证发放下来再作处理;要么先判使用权归属,而后产证下来,再由争议方另行起诉要法院处理。这类房屋包括当事人用标准价购买的拥有部分产权的房改房以及当事人购买的但在离婚时还未能办理产权的各类房屋。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 (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 (2)购买商品房; (3)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 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的 这种情况下是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注意: (1)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 (2)房屋价值分割时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 (3)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 房产证上有第三人名字的。实践中,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可能有父母的名字、子女的名字等。对此,法院不会在离婚案件审理中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 (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起诉。 父母参与出资购买房屋的: (1)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2)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离婚后,财产不分割,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离婚时发现离婚时应分割但未分割的财产的,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重新分割的诉讼。经审查,该财产确实是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分割。
通篇没有书名离婚时房产的分割状况,如果没有处理,离婚后一年以内,一方如果有欺诈、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另一方可以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如果没有处理,就按照离婚时的分割认定产权归属,同样基于财产而产生的拆迁收益等也属于产权人的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作为你的身份,父母既然尽了抚养义务,你由法定的义务去赡养老人,借款等不是你不尽义务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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