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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当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而被确权的村民一般只拥有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并且只有属于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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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当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而被确权的村民一般只拥有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并且只有属于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才可以对自己名下的农村宅基地进确权。 2、若要对农村宅基地进行确权的话,就必须满足一户一宅的条件,也就是说农村宅基地是以“户”为单位进行确权的,在确权的过程中,被确权人可以是该户口的任意一位成员,不过在实际的确权过程中,一般都是以户主的名字来进行确权的。 3、由于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当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村民只有使用权,并没有处分权,所以农村宅基地是不可以分割的。假如宅基地是属于兄弟一起共有的话,那么就先由兄弟一起协商出合适的确权方案,然后再进行确权。 4、若兄弟之间无法协商成功的话,那么就由当地的人民政府帮忙处理。假如兄弟中有一方对人民政府提出的处理决定不满意的话,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的当天起的一个月以内前往法院进行起诉。
通常房屋宅基地使用权分配协议可以这样写:分为甲乙双方甲方:乙方:甲方就位于房屋宅基地使用权为进一步明确管理、使用权属,甲方自愿将平方米房屋宅基地使用权分给乙方使用,现甲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房屋宅基地坐落、四至界限2、房屋宅基地总面积平方米。现甲方有平方米,乙方有平方米。 3、甲方双方权利、义务(即明确房屋宅基的的分割前的产权问题,分割后的管理、使用权属问题)4、违约责任5、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小组备存一份。甲方(签字)乙方(签字)该协议只要双方当事人签字后即由法律效力
兄弟二人确权一处宅基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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