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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2003年开始,你有权要求单位补交社会养老保险和加班加工资;2、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月31日是补签书面劳动合同的期限,如果...
合法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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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与聘用人员的关系使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位应当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自2008年1月1日起,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要不签。 根据法律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用人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从用人的第2个月起,要支付双倍工资至用人满12个月。超过12个月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因此,虽然单位没有和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在法律上视为你们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你有权选择继续劳动合同,也可以选择解除劳动合同,有单位支付你2个月工资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你应得最后一个月双倍工资的时间距今如果超过一年,就超过了申请仲裁的时效,由此你将不能要求获得双倍工资;若不超过一年,你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这与是否解除劳动合同没有关系。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后即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公司与个人是必须要签订劳动合同,而不是劳务合同 在劳动合同关系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一般义务外,还存在附随义务,如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劳动风险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者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内部规章制度等劳务关系中却不存在这些附随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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