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欺诈消费者的处罚方式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
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993年10月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国家工商局1996年3月颁布并实施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对于商家的哪些行为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及对于这些行为的处理办法有明确的规定。如《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第三条(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中的前四条:(一)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二)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三)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四)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消费者如果发现销售商在促销活动中销售不合格商品以及掺杂、掺假等情况,可及时向工商、物价等部门举报。
属于。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该法第十九条还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而且,《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第三条(四)款还明确规定,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中,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所以,经营者谎称“清仓价”、“大出血”的促销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违反了其应提供商品真实信息的义务,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消费者因此受到损害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向经营者要求双倍赔偿。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
1,《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38人已浏览
2,977人已浏览
8,373人已浏览
20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