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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商通过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有以下几种情况: 1、由土地管理部门从国有土地资源中划拨部分土地给外商投资企业使用,外商投资企业须向原用地...
一、法人企业、个人独资及合伙企业1.《年检报告书》;2.营业执照副本;3.资产负债表、损益表;4.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需提交加盖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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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外资企业资本金结汇的相关问题,为你分析如下: 外商投资企业向银行申请资本金结汇,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IC卡。 2.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的支付命令函。 3.资本金结汇后的人民币资金用途证明文件。包括商业合同或收款人出具的支付通知,支付通知应含商业合同主要条款内容、金额、收款人名称及银行账户号码、资金用途等。企业以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偿还人民币贷款,须提交该笔贷款资金已按合同约定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使用的说明。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最近一期验资报告(须附外方出资情况询证函的回函)。 5.前一笔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按照支付命令函对外支付的相关凭证及其使用情况明细清单和加盖企业公章或财务印章的发票等有关凭证的复印件。若该笔结汇为一次性或分次结汇中的最后一笔,企业应当于结汇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银行提交前述材料。 6.银行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 等值5万美元(含)以下企业备用金结汇的,企业无需提交第3.5项文件,其资本金账户利息可凭银行出具的利息清单直接办理结汇。 企业资本金结汇用于企业备用金周转、工资奖金发放的,其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可在企业自身的人民币账户留存。
依法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均需办理外资企业外汇登记证。到外汇局办理此项业务前,外商投资企业应先取得外经贸部门的批复文件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领取了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凭下列申报材料到外汇局申报: 1、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外商投资企业情况登记表》和《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 2、外经贸部门批准企业成立的批复文件及颁发的批准证书原件; 3、企业合资合作合同、章程(验原件或盖有原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底);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非法人中外合作企业提供营业执照(验原件或盖有原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底); 5、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6、补办《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的,应在全国性报纸刊登遗失声明。办理此项业务后,领取《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以后到外汇局或银行办理外汇业务时,均需出示此证。
2006年12月31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对1988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部分内容作了修改,并重新公布。 国务院发布的《决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其中明确将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扩大到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对此,国务院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说,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通过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场地使用费。1990年我国实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后,生产经营用地一般都需要通过出让的方式取得,并缴纳土地出让金,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不再缴纳场地使用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缴纳场地使用费和土地出让金,不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内资企业缴纳土地出让金,还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税负不一致。为公平税负,《决定》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也应按照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所以外资企业土地使用税一样的需要缴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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