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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离职是指劳动者不向用人单位打招呼,随意脱离所在工作岗位和所在单位的行为。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自动离职与旷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中对《中...
在单位不知情或单位不同意自动离职,单位应按规单制度处理,即按旷工处理。各个单位规章制度不一样,短的三天,长的一个月。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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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公司不发工资,属于用人单位违法,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是可以自动离职的。 公司不按时支付员工工资的,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立即要求公司支付员工拖欠的工资以及按照拖欠工资的支付25%的经济补偿金。 此外,还可以向当地劳动局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如果不能提供你的实际工资水平的,一般仲裁机构以用人单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如果有银行收工资记录的话,可以以银行收工资的记录作为工资标准的证据的。
没有具体规定,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劳动者随时可以离职。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要一次性结清劳动者工资,如果不结清工资的,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九条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应当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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