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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另有约定外,有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
购房合同没有预售备案登记章,如果在交易双方没有在合同中,对合同生效作出条件约定的,购房合同没有备案,同样具有合同效力,即法定的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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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对预售合同效力的认定规则有三: (1)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应属于行政管理部门的一种合同管理措施,不是确认合同效力的必要条件,只要预售房具有房地产开发经营权,并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其内容合法,就应当确认该商品房预售合同有效,当事人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不影响预售合同的效力; (2)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要件的,应当从其约定; (3)尽管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要件,虽没有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但双方已实际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视为双方当事人合意排除对该要件的适用。
该份预售合同是有效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规定可知,除非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以办理登记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生效条件,否则,当事人在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后,任何一方不得以预售合同没有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主张合同无效。即便双方约定了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生效条件,但一方履行了主要义务,比如一方已经支付房款,而另一方接受的,即便没有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该合同也是有效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对预售合同效力的认定规则有三: (1)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应属于行政管理部门的一种合同管理措施,不是确认合同效力的必要条件,只要预售房具有房地产开发经营权,并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其内容合法,就应当确认该商品房预售合同有效,当事人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不影响预售合同的效力; (2)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要件的,应当从其约定; (3)尽管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要件,虽没有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但双方已实际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视为双方当事人合意排除对该要件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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