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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民在行使公民权利时要尊重他人权利。(2)公民在行使权力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3)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公民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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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民在行使公民权利时要尊重他人权利。(2)公民在行使权力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3)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公民权利。(4)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总之,我们只有做到正确地行使权利,忠诚履行义务,才是一个具有高度法制观念和高尚道德的、负责任的,有正义感的合格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40条: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到法律保护。第5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利益。
《公司法》规定,只要是公司股东,就可以要求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不限制股东行使知情权的股权比例。其立法意图是保护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只要股东行使知情权时没有下列情形: 1、股东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主营业务有实质性竞争关系的,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2、股东为阅公司会计账簿,向他人通报相关信息,可能损害公司合法权益的; 3、股东在向公司提出查阅请求之日前三年内,通过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向他人通报相关信息损害公司合法权益的; 4、股东有其他不正当目的。
股东知情权行使方式: 1、公司主动呈递和备置。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等文件主动备置在公司。 2、股东主动查阅。股东可对大部分文件主动查阅。 3、股东主动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纪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等文件可进行复制; 4、股东向有关人员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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