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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所称的开除,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就是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只要用人单位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该员工的行为属于严重违...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欺诈,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辞职,不予赔偿。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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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在劳动者违反了公司制度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是不能要求用人单位对其进行经济补偿的。
员工违反公司支付被辞退,主要是看员工是否属于严重违纪达到被辞退的条件。如果员工违纪并不属于严重违纪,没有达到被辞退的条件的情况下,被单位辞退,是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法律意见】劳动法对这个没有规定,劳动合同法有规定,如果是用人单位明确的规章制度,并且个人已经知晓的情况下,那是合法的,就没有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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