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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工作工作中,因工作原因受伤应属于工伤.你的工伤发生在工伤保险条例施行以前,应适用当时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施行办法>计算工伤赔偿,二十一...
作为劳动争议的律师,我来回答你的问题: 劳动关系的存在不以是否存在劳动合同为前提,只要你能够证明是在劳动过程中受伤,单位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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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要求劳动监察开除公司领导。用人单位具有用工自主权,即使用人单位制度规定应当解除合同的,但是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制度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监察无权要求其具体解除某个劳动者合同。但是,用人单位制度规定辱骂同仁开除,属于无效规定,辱骂同仁虽然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但是,不构成”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形,用人单位此项规定与法律精神相悖,没有法律依据,属于无效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发生工伤后的索赔流程如下: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个很关键,也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一切都是白搭,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有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你们当地标准发放; 3.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
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领导威胁的,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中的以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为由被迫辞职,并且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经济补偿金,而并不是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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