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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分立、合并的,由继承的公司承担原合同相应的权利义务,即公司分立、合并不...
公司合并分立,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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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的劳动合同自2009年结束以后,你和原单位的劳动关系已经解除,公司合并之后现单位未与你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2010年至今已经可以视为现单位已与你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所以你可以在现单位申请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补齐合同和社保,搜集一些证据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比如工资卡、考勤记录等。 由于公司已经违法,你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并索要补偿金,不给没关系,拿着有力的证据去仲裁吧,一告一个准。
公司被收购,如果你自己辞职,公司并购劳动合同一般没有经济补偿,除非你们公司有工龄工资;或者新公司要跟你接触劳动合同,你才会有经济赔偿金;另外,跟公司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有经济补偿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分立、合并的,由继承的公司承担原合同相应的权利义务,即公司分立、合并不是必须要变更原劳动合同。但是,前提是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可以继续履行。贵公司合并以后,原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岗位和工资支付时间都发生了变化,因此,导致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应当予以变更。变更,首先取决于员工是否同意变更;若员工不同意变更,那么合并后的公司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若员工同意变更,那么可以采取变更劳动合同的方式。由于涉及到的人比较多,在员工同意的情形下,可以通过民主程序制订相应的工资支付时间调整通知、岗位变更通知,并予以公布。若员工没有异议,那么这也属于变更的一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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