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未履行法定登记的违建能随时拆除、不区分时间。 违章建筑不合乎法律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
宅基地不可以买卖。因为宅基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没签合同做了半个月有工资。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签署了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对方违约可否起诉我与甲方和中介于2009..2.15签署了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合同规定2月23日前双方倒房管局签署房产买卖协议,我当时交付房主1万元定金。由于房主当初有贷款,贷款已还清,但没有盖贷款清还章,致使时间延误至3月10日。由此我决定不要此房,并向对方追讨所付定金,可房主认为自己积极办理是其他原因不能盖章不属违约,所以不还定金或少还定金,不知如此我可否起诉对方。律师解答对方违反合同约定,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双倍返还定金。签署了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对方违约可否起诉
一、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违约金 1.《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要由原告方提出证据) 2.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房屋预售合同违约赔偿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人已浏览
34人已浏览
24人已浏览
1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