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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签了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不可以违约。 2、房屋买卖居间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产生法律效力后随意违约的需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可以,但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违约金。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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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签完不可以违约。依法成立的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一经签字即产生法律效力,双方需要根据合同履行自己的权利与义务,随意违约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没有居间合同,只有对中介合同的规定,买房子需要中介人提供媒介服务的,需要签订中介合同。房屋中介合同可以违约,但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违约金。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人在提供居间服务时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根据北京的相关购房政策,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你属于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已经拥有2套住房,不具有在北京的购房资格,而中介公司作为专业的房产经纪公司,对该政策应该十分清楚,并且在与你签订《居间服务合同》之前审查你的购房资格是其基本义务。现在因为中介公司并未尽到对你购房资格的审查义务,也未如实告知你在京购房所需要的条件,导致你买房未果,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不必向中介公司支付中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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