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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劳动合同判决书对于二审民事案件,判决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生效。 2,对于二审刑事案件,除死刑立即执行或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外,判决自判决书...
已经有判决书,当事人之间就所争议的事实不能再和解。但就判决确定的赔偿款数额、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可以双方和解。就判决确定的赔偿事项和解时,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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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很多人询问工伤后解除劳动关系实际操作问题,本文为大家详解。劳动关系的解除既涉及劳动者的就业机会和生存权利,也影响到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因此须慎重对待。特别是对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我国劳动法律法规都作了严格的限制,即必须具备法定的情形,否则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行使解除权。同时我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之所以以法律上的形式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就是为了保证劳动者在特殊情况下的权益不受侵害。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作为劳动者使用者和劳动条件提供者,单方负有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安全和健康的法定义务,发生工伤事故就意味着用人单位违反了这一法定义务,因此,在劳动者因工伤事故而丧失部分或全部劳动能力时,用人单位应该对劳动者的生活负责,而不是以终止劳动关系了事。比如如果有职工在工作中受伤,属七级伤残,依法被认定为工伤,根据我国相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因工伤残或患职业病,依法应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伤残程度被评为七至十级的,原则上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如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后本人另行择业的,可发给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级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是如果职工不愿意解除劳动关系的,公司是不能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不然就是违法。
劳动合同终止工伤,用人单位有责任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一款规定,劳动者生病或者非工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单独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支付一个月的额外工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仲裁前也会发通知书给你们的呀,要求你们准备相应的材料,然后再通知什么时候仲裁庭开庭的。 你们前期没有引起重视吧,当然按照不利于你们的进行仲裁了。现在,你们只能拿着仲裁裁决书到单位所在地的法院去起诉了(有一定时效的,一定注意!!) 起诉时,当然要带上你们单位的相关资料。并且,这起工伤你们是怎么处理的,为什么这么处理,处理的依据是什么?仲裁的裁决中你们不服的条款是什么?为什么不服?不服的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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