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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是指招用劳动者进行有组织的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六十条规定,...
具体比例是: 一、养老保险: 单位20%,个人8%。 二、医疗保险: 单位10%,个人2%加3元。 三、失业保险: 单位1%,个人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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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用,由社保费征收单位责令其按时缴纳或补缴。如果使用者逾期未缴纳或补充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存款账户,可以向县级以上相关行政部门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计划社会保险费。如果使用者账户馀额低于应支付的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该使用者提供保证,签订延期支付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费,未提供担保的,社保费征收单位可申请人民法院查封,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缴纳社保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保费。
1、辞退的话,需要有合法的依据,具体包括是否存在可以辞退的事实依据和是否存在相对应的合法有效的法律法规依据,公司是否有完善的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
1.收集好这几年在用人单位上班的证据如工资卡、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2.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保存好用人单位签收的证据)解除劳动关系,然后离开 3.《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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