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第三十九条赋予用人单位可以不经劳动者同意、无需预告即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且用人单位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其中,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严...
《》第三十九条赋予用人单位可以不经劳动者同意、无需预告即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且用人单位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其中,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劳动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单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或意见,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故用人单位应保留依照法定程序制定、通过规章制度并公示的证据。缺此,则不能依据单位的规章制单对员工进行处罚。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1人已浏览
132人已浏览
164人已浏览
11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