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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双倍工资的诉讼时效,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
我国法律对双倍工资诉讼时效起算点规定如下: 单位支付是从入职第二个月起计算。因为超过一个月不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单位违法,第二个月起职工就可以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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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倍工资的时效问题是劳动争议中频繁遇到也是经常讨论的问题。主要的观点有两种:一种认为适用特殊时效,即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不计算时效,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计算1年;另一种支持一般时效,即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时1年内。首先,特殊时效的适用对象是劳动报酬。双倍工资的组成我们可以将其平分为两份,其中一份是劳动报酬,而另外一份则是对用人单位未订立劳动合同的惩罚责任。所谓的双倍工资只是以工资为计算单位来确定惩罚的额度,并非所指双倍工资都为劳动报酬;其次,从立法本意上看,双倍工资的制度设计,目的在于规制用人单位,使其按照法律规定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如果未订立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惩罚性质便体现出来。所以双倍工资是对用人单位的一种惩罚性责任,用反其道而行之的方式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所以,双倍工资作为惩罚性责任适用一般时效。
你这个问题在法律界有争议。双倍工资起算时间是用工之日起1年内未签订合同应当支付,从第二年就开始算诉讼时效了,而法律规定的劳动争议诉讼时效只有1年,按你这个时间就过了时效了。还有一种认为,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没有签合同属于违法行为的延续,诉讼时效就应当算至签订合同为止,那你这个就应该赔11个月的双倍工资。两种说法都有判例,如果你想诉讼,我们认为应该把这个风险告诉给你。
关于双倍工资的诉讼时效如何计算,主要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双倍工资属于劳动报酬。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即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算一年。第二种观点,双倍工资不属于劳动报酬,属于对用人单位的惩罚性赔偿,时效应当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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