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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么返费?是否签订合同?合同是否约定明确?如有,依照合同。...
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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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局就业科能查到最开始判定的劳动合同,但如果公司虚构的比较早,很可能在劳动局存底的那份合同也是假合同。劳动局不具有字迹判定本领。只要你确定这份虚构合同不是你签的,建议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很简单:写劳动仲裁申请书、复印下身份证、准备好证据、去工商局调取下该用人单位的工商注册信息,然后去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就能够。劳动仲裁对劳动者是不收费的!看你问题中已经告到法庭,那么也能够上诉法庭,由法庭委托专门的司法判定机关,对劳动合同进行判定。往年有过类似的案子,假的真不了,公司会为了自己的不诚信做法而受到严惩。
根据你的提问我觉得你应该先要弄明白你们三方之间的法律关系你作为被派遣劳动者和你建立劳动关系的是劳务公司而劳务公司和你现在工作的公司之间存在劳务派遣协议也就是说发你工资帮你交社保的是劳务公司而你工作的公司只是给你安排岗位;所以公司可以把你退回劳务公司因为他们之间的劳务派遣协议会约定“劳务公司必须提供相应符合资质的人员来完成相应的工作”而你现在怀孕了致使这种工作没法完成公司要求劳务公司跟换人员的行为合情合理合法但是劳务公司并不能因你怀孕而辞退你并且要根据你的现实情况给你重新安排合适的岗位《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4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第7条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第2条规定:“女职工怀孕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如果发现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可以请求其补缴,不补缴的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拖欠发放的,劳动者有权利请求佣人单位发放,用人单位不发放的可以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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