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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暑期兼职不属于劳动合同关系没有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报酬完全由双方约定。至于暑假工加班怎么算,这跟正儿八经的签劳动合同正式上班的情况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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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关于教师暑假期间工作算不算加班,我的回答是:加班无可厚非,但是无偿加班就肯定不合理了……应该支付加班费才对,而且加班要征得本人的同意才行。 如果不给加班费,且未经本人同意就强行加班,那是不合法的。 《劳动法》第44条第3款有这样的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同时从《教师法》第7条的规定也可以知道:“教师享有下列权利;……(4)按时获得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期的带薪休假。”这就是说,寒暑假是教师的法定休假日,企业所属的学校在寒暑假期间安排教师加班,应当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需要注意的是,在《劳动法》第6条中还规定:国家提倡劳动者参加社会主义劳动。因此,如果企业有一定困难,在取得教师理解的基础上与教师协商一致,不发或少发加班工资,也是可以的。
、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即: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正常工作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150% 每小时的加班工资,则以日加班工资除以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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