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用人单位必须通过以下程序才能进行经济裁员: (1)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2)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 (3)...
1.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2.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3.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用人单位通过以下的程序才能实施经济性裁员:1.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2.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3.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二、单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需要向劳动者给予经济补偿时,其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用人单位需要裁员20人以上或者裁员不足20人但占企业员工总数10%以上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必须发生法定情况,确实需要裁员。也就是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1)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重组;(2)严重困难的生产经营;(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创新或经营方式调整,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员的;(4)因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其他客观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2、必须履行法定程序: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经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方可裁减人员。3、裁员时,应优先留用下列劳动者:(1)与本单位订立长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抚养的老人或未成年人。4、用人单位在裁员后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员。
用人单位实施经济性裁员应当依照如下步骤: 1.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2.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 3.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风险提示:用人单位在进行经济性裁员时,应当注意下列员工应当优先留用: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减人员后,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0人已浏览
98人已浏览
136人已浏览
17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