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十六条工人职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动者可以依法享有休息和休假的权利。劳动者因病需要休病假的,应当由医院出具正式的诊断证明或者病假证明,具有执业资格的医生应当根据劳动者的病情酌情确定病假期间。一般来说,病假证明应包括患者姓名、医疗科室、病情诊断和病假天数,出具病假证明的医生应签字或签字并加盖医院公章。劳动者提交病假证明后,用人单位应当充分保障劳动者休病假的权利。不批准病假,缩短病假时间是不正确的。
每个公司的规定都不一样 有的病假就发工资的(有医院假条) 有的是不发的 你可以按员工实际的出勤天数算 工资/21.75*出勤天数
对于病假没有时间上的规定,病假是要有医院出具的病假条才能休病假的,重庆市也只是对病假的工资支付有规定。法律是以人为本的原则,有病该医,该休息就应该休息,而重庆市规定:病假六个月以内的,连续工龄不满二年的,为工资的60%;6个月以上的病假,连续工作不满一年的,发放疾病救济费为40%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70人已浏览
1,105人已浏览
335人已浏览
1,78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