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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以及《中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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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 4.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5、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孕妇能不能离婚”“孕妇可以离婚吗”都有了简单的解读。总之,夫妻在一起过日子,磕磕绊绊是难免的。尤其是妻子怀孕的时候,更应该是夫妻庆祝的时候,应当尽量避免在怀孕期间离婚,这样毕竟也不利于未来子女的成长。当然,如果孕妇不得不离婚,不妨多多寻求律师的帮助,因为既然离婚已在所难免,那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则是最重要的事情。现实生活当中离婚的孕妇可以获得营养费的几乎都是双方私下里协商的,在正常情况下,非要要求赔偿营养费是没有任何的法律依据的,如果男方愿意给已经怀孕的女方支付一定的营养费,但是在我国法律当中也没有明确的指出孕妇怀孕期间的营养费标准是多少的,因为在离婚官司当中没有营养费这个概念的。
解雇孕妇公司的责任是依法给予两倍的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在离职前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或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疑似职业病患者;(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工伤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15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一、单位违法。 第二、在怀孕期间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如果解除需赔偿双倍经济补偿金和产假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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