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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一年体检一次。根据法律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妨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不得从事直...
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其检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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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人员(包括临时工)必须依照《条例》规定实施健康检查:(一)化妆品生产企业负责但单位人员体检的组织工作。每年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提交应体检的人员名单,并组织应体检人员到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体检。(二)健康体检按统一要求、统一标准实施检查。体检机构应认真填写体检表,于体检结束后十五日内报出体检结果。(二)卫生行政部门应认真审查受检人员的健康状况,符合要求者发给“健康证”;不符合要求者,通知受检单位将其调离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岗位。卫生行政部门应在接到体检结果次日起十五日内发出“健康证”或调离通知。(四)对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患者的管理,按国家《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执行;患有手癣、指甲癣、手部湿疹、发生于手部的银屑病或者鳞屑、渗出性皮肤病者,必须在治疗后经原体检单位检查证明痊愈,方可恢复原工作。健康检查的管理办法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直属检验检疫局应当对申请材料及时进行审查,根据下列情况在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一)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三)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申请。
单位职工健康检查是不违纪的。1.根据劳动法中劳动保护条款规定:针对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用人单位应每年安排一次职业病岗位安全体检。针对涉及职业病危害的岗位离职人员,员工离职应当做职业健康体检。2.对于用人单位不涉及危害岗位的,国家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是否需要检查,只是用人单位一般有要求,在员工入职时,需要提交健康体检报告,这是合法的。3.另有些用人单位是一种福利形式,给劳动者每年提供一次免费的健康体检,自愿参加的。4.单位这种健康检查一方面保障劳动者自身的安全,也避免在工作岗位中不符合岗位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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