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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资是劳动者的合法收入,所以无论劳动者工作几天,劳动者离开使用者时,使用者都必须向劳动者报销工资。否则就是违法行为,工人可以向劳动机关投...
年终奖,如果公司有明确规定每年每个员工都有年终奖的,公司应当给你发放今年的年终奖。协商不成,可收集相关证据去劳动办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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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问题还有一层,就是我来公司实习已经三个月了,是二月14号来的,但到目前为止公司只支付了我二月14日到二月25日的工资,工资本是压一个月的,但现在公司不给我应得的工资,因为就是怕我实习结束后不回来,然后就出现了现在这种局面,意思就是要求我写了协议承诺书之后,支付我三月份的工资--关于拖欠工资的问题我也已经向当地劳动局反映过,但不曾得到解决,所以我现在就是想怎么拿回本该就属于的我工资。
有的。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四十五条毕业生就业后,其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工龄从报到之日计算。第四十六条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其档案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工资待遇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但工资标准原则上应不低于国家规定。 另外,实习生愿意到实习单位实习,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并付出了劳动;实习单位则为实习生提供实习工作的条件,并支付一定的劳动报酬。在这种情况下,实习生已履行了劳动义务并享有劳动报酬,可视为双方当事人具有事实劳动关系。国务院于2003年4月公布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本条例所称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2、税法上划分按“工资薪金所得”还是按“劳务报酬所得”的标准,主要看,是否与用人单位有任职、受雇的关系。“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其他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劳动报酬”是指为单位或者其他个人提供劳务而取得的所得。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资薪金所得不同之处,主要是与任职、受雇没有关系。 3、简单点就是说,如果你是实习,那么你与实习公司所签订的实习协议就不属于劳动合同,而属于劳务合同。劳动报酬的个税起征点为3500元,劳务报酬的起征点则是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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