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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公司以你不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否则公司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你支付经济赔偿...
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据应当书面告知,而且公司应当将不能升任工作的根据及考核结果以及考核的依据都告知员工本人。 即使根据法律规定不能升任工作,还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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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单位给你换了不能胜任的工作,劳动者可以拒绝,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要,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中一个情形就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有可以退休的情况之一,使用者30天前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追加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生病或者没有受到劳动者的伤害,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也不能从事使用者另行安排的工作(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训练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3)劳动合同成立时根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使用者与劳动者协商,无法达成合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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