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申请人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窗口提出提前还贷申请。 2.受理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材...
符合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有相对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和担保义务,有偿还贷款本...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未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 3.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4.正常、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5.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1、申请,申请人至中心网点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 3、审查/审核,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材料需要核实的,核实相关材料。 4、核准,根据审核情况,做出予以办结或不予以办结的决定。 5、送达,告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成功,出具业务办结通知书。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人已浏览
11人已浏览
7人已浏览
1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