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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利用工余时间组织培训当属加班,必须向职工支付加班工资。 2、加班是指员工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为了用人单位的直接或间接的生产经营利益,在工...
有加班费的。临时工,泛指在工作场所里非正式雇用的劳工,通常以日薪计酬。也不像正式的劳工能够享有退休金与每月最低工资的保障。临时工又分成约聘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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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自愿加班有没有加班费,要知道自愿工作的不属于加班。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的前提是“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员工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即由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用人单位才应支付加班工资。如果员工的工作既不是用人单位的要求、决定,也没有在用人单位认可的加班记录,而只是自愿加班的情况,则不属于加班,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加班费。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对员工的加班予以追认的话,就是单位安排的加班,就应该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2)有证据证明为单位安排可确认为“事实加班”。变相的延长了员工的工作时间,属于加班。但前提是员工必须有证据证明,确属因用人单位安排了过多的工作任务,而使员工不得不在正常的工作时间以外加班。(3)不定时工作制人员无加班收入。如果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员工工作的,仍然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费。(4)综合计算工时制人员在标准工作时间内无加班收入。(5)计件工资制在定额外安排工作的认定为“加班”。
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但是,劳动者主张加班费,应当就加班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的证据的,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因为按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工资表最低保存年限为两年,各地规定用人单位不对超过两年的加班承担举证责任。而在司法实践中,劳动者主张超过两年的加班费,有的省市支持,有的不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0〕12号)第九条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浙法民一(2009)3号第十三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加班工资发生争议的,其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二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其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计算。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印发关于适用
对于五年前的加班费,当事人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让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另外,如果当事人与用人单位协商无效的,由于已经超过诉讼时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不予以受理。所以,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规定进行核实。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以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超过六十日期限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确已超过仲裁申请期限,又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的,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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