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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混乱一直不安排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期间的双倍工资。...
企业管理混乱一直不安排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随时离职,不需要提前声明。同时,他们可以要求在一个月以上不到一年的所有时间支付双倍工资,并向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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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虑到涉及劳动、社保部门的“用工备案以及登记的用人单位抬头”需要同时更改的,在员工愿意配合的情况下,可以重订劳动合同。不存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的情形,不涉及经济补偿金。 2、不重新签订合同,总公司继续正常履行义务的,不违反劳动法律;可以就“分公司注销、工龄继续计算”等事项考虑发出书面通知给工会或者职代会,作出明确的告知、说明。
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用人单位可以采用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劳动合同文本,也可以采用其他文本签订劳动合同。
对于这种情况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四条【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事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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