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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
1、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是违法的。劳动者是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 2、根据法律规定,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职工建立了劳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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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的单位必须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未签订的,用人单位应当每月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2、你可以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2个月的双倍工资,并要求签订劳动合同。 3试用期是由合同期限决定的,尚未签订合同当然不能决定使用期期限。 4合同期限是双方约定的。现在公司提出2年期限,你不接受就不能签订合同。当然,如果你很想留下来,劝你妥协吧。如果不想留下来,就可以提出多要一个月工资。如果公司不同意,就向当地的劳动局仲裁部门提出申诉,要求补缴社会保险,并给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属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补偿。 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作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若劳动者无过错情况下,用人单位属于违规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十六条规定:“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而且在2008年1月1日新出台的《》第十九条中明文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此可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只要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以确定劳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劳动者被录用后,劳资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便于了解和选择。试用期应当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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