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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自己查阅一下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属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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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所以试用期也要订立合同。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1.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2009年6月原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因此七月以后的用工应视为学校与劳动者建立了新劳动关系。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合同。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工资。所以根据劳动合同法四十八条您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您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你可以要求已下补偿: 八月开始至今的双倍工资 解除原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您的情况应为6个半月,工资具体计算办法可详见劳动合同法四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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