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劳动争议,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劳动权利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条规定,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
部分劳动争议在民事纠纷的范围之内。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益性岗位就业纠纷应当属于劳动争议,发生纠纷时应当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统计的通知》规定:“公益性岗位是指主要由政府出资扶持或是社会筹集资金开发的符合公共利益的管理、服务岗位。为解决特殊人群的就业问题,政府财政补贴的临时救助岗位在实践中由政府开发,优先安排未就业大学毕业生和其他就业困难人员或特殊人群从事非营利性社会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活动的临时救助岗位。目前主要集中在街道和社区开发的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如社区安全保洁岗位、城管执法协调等。,具有临时性和救助性的特点。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给予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公益性岗位的劳动问题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但适用《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因此,公益性岗位就业纠纷应属于劳动争议,发生纠纷时应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
公益性岗位用工纠纷应当属于劳动争议,发生纠纷时应先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统计的通知》(劳社厅发[2003]4号)规定:“公益性岗位是指主要由政府出资扶持或是社会筹集资金开发的符合公共利益的管理、服务岗位。”是为解决特殊人群就业问题,由政府财政进行补贴的临时性救助岗位,实务中表现为由政府开发的,优先安排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其他就业困难人员或特殊人群从事非营利性的社会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活动的临时性救助岗位。目前多集中在由街道和社区开发的基层公共服务类岗位,如社区的安保、保洁岗位,城管执法的协管等,具有“临时性”和“救助性”的特征。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2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的规定,公益性岗位的劳动问题,除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中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外,均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由此,公益性岗位用工纠纷应当属于劳动争议,发生纠纷时应先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
民事纠纷,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人身关系、财产关系)的社会纠纷。劳动争议,是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又称劳动纠纷。区分关键是看二者是不是劳动关系中的双方当事人,而且之间的纠纷是不是因为劳动权利义务的分歧而产生的。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规定,劳动争议的范围是:(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5人已浏览
165人已浏览
130人已浏览
8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