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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
签了认购书,能否退房退定金,要具体具体分析。 如果双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要看未签署的原因是什么,如果是因为开发商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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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开发商进行商品房销售时,可能通过与购房者签订内部认购协议、优惠认购表以及诚意金合同等方式进行商品房促销行为,部分购房者觉得能够在节省一部分购房款的同时,买到理想的房屋,于是,在没有进行深入思考与对开发商进行认真考察的情况下,就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者签订内部认购协议、优惠认购协议或者诚意金协议。
认购合同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属于预约与本约之关系,二者合同内容、合同目的、权利义务、违约形态、违约责任形式等存在较大区别,但认购书具备一定条件可以认定为买卖合同,当事人义务将产生质的变化,由双方履行磋商义务变更为出卖人交付房屋、买受人支付价款。 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房屋认购书中所约定的购房定金是受法律保护的。也就是说,如果由于购房者的原因不能签订购房合同的,那么开发商就无需退还定金。因此,购房者在签订了房屋认购书后并不是必须得买房,但是如果不买房,那么购房定金也不会退还。
房地产发公司可以和买房人签订房屋认购书,但这并不是商品房买卖中的必经程序。认购书具有法律效力。签订的认购书,其性质有两种:一是预约合同,即约定将来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预售合同;二是如果认购书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方已经按约定收取购房款的,则可以认为认购书已经属商品房买卖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看到以上的回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你的情况关键在于,你的认购书能不能构成商品房买卖合同,若构成,开发商涨价就构成违约。若不构成,就无法以次约束开发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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