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对于辞职补偿的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的规定,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
在公司工作十几年了,基本都算的上是老员工,认为只要离职就可以从公司获得补偿。其实补偿分两种情况,违法终止劳动关系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 前者是...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内,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期满之日既可自离。2、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除非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3、合同期内,公司无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1、员工自愿辞职的,没有经济补偿。员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2、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每工作一年补一个月工资,但员工有严重违纪等特殊情形的可不补偿。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每工作一年赔二个月工资。 3、用人单位不予员工签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主张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以下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按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经济补偿标准,支付经济补偿的最高年限不得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终止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3人已浏览
2,570人已浏览
248人已浏览
18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