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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登记要注意的事项主要是: (1)土地所有权不得抵押,只能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2)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和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
房屋抵押登记要注意的事项主要是: (1)土地所有权不得抵押,只能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2)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和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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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登记要注意的事项主要是: (1)土地所有权不得抵押,只能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2)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和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不得抵押; (3)违章建筑物或临时建筑物不能用于抵押; (4)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不得进行抵押。
房屋抵押登记要注意的事项主要是: (1)土地所有权不得抵押,只能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2)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和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不得抵押; (3)违章建筑物或临时建筑物不能用于抵押; (4)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不得进行抵押。
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的时候要注意: 一抵押的房产不是下列的不得抵押的房产: 1、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和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不得抵押。 2、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不得进行抵押。 3、已被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不得抵押。 4、违章建筑物或临时建筑物不能用于抵押。 5、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二、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房产的价值。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 三、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四、当事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当事人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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