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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登记要注意的事项主要是: (1)土地所有权不得抵押,只能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2)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和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
房屋抵押登记要注意的事项主要是: (1)土地所有权不得抵押,只能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2)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和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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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登记要注意的事项主要是: (1)土地所有权不得抵押,只能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2)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和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不得抵押; (3)违章建筑物或临时建筑物不能用于抵押; (4)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不得进行抵押。
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的时候要注意: 一抵押的房产不是下列的不得抵押的房产: 1、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和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不得抵押。 2、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不得进行抵押。 3、已被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不得抵押。 4、违章建筑物或临时建筑物不能用于抵押。 5、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二、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房产的价值。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 三、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四、当事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当事人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
各地房屋抵押登记办理知识汇总里说明了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所有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购房贷款抵押是指购房人在支付首期规定的房价款后,由贷款银行代其支付其余的购房款,将所购商品房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资金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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