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公司不能以经营困难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
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一.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条件(1)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向劳动者预告:①使用不合格...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按照法律的规定,工资必须按时足额向劳动者发放,不按时发放工资系严重侵害劳动者的行为,公司经营困难并不是晚发工资的法定理由。虽然公司的行为违法,但向公司申请滞纳金却缺乏法律依据,你可以要求公司立即补发工资并支付拖欠工资额25%的经济补偿。如果公司不履行,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1、分公司不能解除总公司的合同,但总公司可以解除分公司签订的合同,但是此时解除合同已经侵犯了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权益,故此在解除合同之前,需要与对方先协商确定赔偿金。 2、若是分公司在与其签订合同之前,就已经约定了需要支付的赔偿金,此时解除合同之后支付赔偿即可。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补偿年限不超过12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单位已经发出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或者通知,你可以持该决定或者通知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偿,如果没有决定或者通知,你们应照常上班,单位不安排工作的,你们也只能在单位休息,工资待遇仍应由单位照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3人已浏览
677人已浏览
881人已浏览
14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