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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及相关政策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企业连续工龄计算:(一)凡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
1,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2,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3,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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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离职未果,劳动双方的劳动关系没有解除,劳动者继续上班,劳动者的工龄继续累计,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七条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不是的,离职后再次入职工龄不会在连续的,再入职是从0开始的。劳动法(lborlw),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劳动法内容主要包括:劳动者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劳动就业方针政策及录用职工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与解除程序的规定;集体合同的签订与执行办法;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制度;劳动报酬制度;劳动卫生和安全技术规程等。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人事部劳动力管理局《关于印发〈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若干问题解答的通知》劳人资(1987)31号第六条:被辞退的职工重新就业后,职工被辞退前的工龄及重新就业后的工龄合并计算。劳动人事部关于印发《〈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若干问题解答》的通知劳动人事部劳动人事部关于印发《〈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若干问题解答》的通知1987年12月17日,劳动人事部国务院《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国发〔1986〕77号)(以下简称《辞退规定》)颁发后,在执行中,不少地区和部门反映,《辞退规定》中一些规定不够明确。为此,我们拟定了〈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若干问题解答》,现发给你们参照执行。附:《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若干问题解答一、《辞退规定》是否适用于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集体所有制企业是否执行《辞退规定》?答:《辞退规定》只适用于国营企业及其所属的医院、学校、科研等事业单位,不适用于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集体所有制企业是否参照执行《辞退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二、《辞退规定》适用于全体职工,还是只适用于固定职工?答:《辞退规定》适用于固定职工。对于合同制工人,按照《辞退规定》属于应当辞退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辞退规定》对集体企业中的全民职工是否适用?这些人违纪后由谁处理?答:对于由国营企业派到集体企业工作,工资、人事关系仍由国营企业管理的全民职工,适用《辞退规定》,违纪后由派出的国营企业处理。对于工资、人事关系已由集体企业管理的全民职工,应执行集体企业的规定,违纪后由集体企业处理。四、国营企业的干部符合辞退条件的能否按照《辞退规定》予以辞退?答:《辞退规定》适用于国营企业的全体职工,企业的干部也不例外。五、中央主管部门的直属企业是否执行省(区、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辞退违纪职工实施细则?答:中央主管部门的直属企业执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辞退违纪职工实施细则。六、被辞退的职工重新就业后,其工龄如何计算?答:职工被辞退前的工龄及重新就业后的工龄合并计算。七、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能否按《辞退规定》处理?答: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不属于违反企业劳动纪律的范畴,不能按《辞退规定》处理。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问题,应按国家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处理。八、辞退违纪职工的审批权由谁行使?答:企业应根据《辞退规定》和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或完善厂规厂纪。厂规厂纪经厂职代会审议通过后,由厂长按照厂规厂纪行使辞退违纪职工的审批权。九、小企业是否有辞退违纪职工的权力?答:企业不分大小,都有辞退违纪职工的权力。对一些小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是否需要经上一级主管部门批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十、因工致残的职工违纪能否辞退?答:凡符合违纪辞退条件的职工都应按《辞退规定》处理,因工致残的职工也不例外。但是,在辞退违纪的因工致残的职工时,应征得当地劳动部门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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