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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调查登记,房屋征收部门可独立完成,也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街道办事处等基层政府组织...
(一)房屋权属情况,即被征收房屋的物权归属; (二)区位情况,由于房屋是不动产,区位对于房屋的价值有时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在评估房屋价值时,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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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调查登记,房屋征收部门可以独立完成,也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街道办事处等基层政府组织和居民委员会实施调查登记。此调查登记应当是在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前,并且在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拟订前完成。调查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房屋所有权,即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二)区位情况,由于房屋是房地产,区位有时对房屋的价值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区位因素是评值时,区位因素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3)用途,即房屋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或其他。在实践中,主要争议在于房屋用途的认定标准,是注册用途还是实际用途;(4)建筑面积,确定房屋价值是必不可少的,也是非常重要的因素;(5)施工时间、结构、新旧程度、楼层、朝向、周围环境等。,也会对补偿产生或大或小的影响;(六)常住人口,包括户籍、实际居住、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户等。;(七)其他,如房屋装修、附属物、种植物(如珍贵植物)等。,应如实调查和登记。
(一)房屋权属情况,即被征收房屋的物权归属; (二)区位情况,由于房屋是不动产,区位对于房屋的价值有时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在评估房屋价值时,区位因素是个十分重要的因素; (三)用途,即房屋是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或其他。实践中,主要争议在于房屋用途的认定标准,是登记用途,还是实际用途。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调查登记,房屋征收部门可独立完成,也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街道办事处等基层政府组织、居民委员会等组织来实施调查登记工作。此调查登记应当是在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前,并且在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拟订前完成。调查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房屋权属情况,即被征收房屋的物权归属; (二)区位情况,由于房屋是不动产,区位对于房屋的价值有时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在评估房屋价值时,区位因素是个十分重要的因素; (三)用途,即房屋是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或其他。实践中,主要争议在于房屋用途的认定标准,是登记用途,还是实际用途; (四)建筑面积,确定房屋价值必不可少,且十分重要的一个因素; (五)建造时间、结构、新旧程度、楼层、朝向、周围环境等状况,对补偿也会有或大或小的影响; (六)常住人口情况,包括户籍、实际居住、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户等情况; (七)其他,比如房屋装修、附属物、种植物(比如有名贵植物)等,都应当如实调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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