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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至周五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150%的工资报酬; 周末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劳动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平时加班必须支付加班工资,不能用调休来补偿。休息日的加班可以用补休的办法来补偿。平时加班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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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至周五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150%的工资报酬; 周末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我国规定平均每月工作天数是20天。一年的天数减去3个黄金周(21天),减去日历新年3天,减去每周的双休(52-4周),再除以12个月,就是平均每月工作天数。 (365-21-3-48*2)/12=20.4天 合算为工时是20.4*8=163小时。
不定时工作制,加班有上限,每天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八小时,每日加班不得超过一小时,特殊情况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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