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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权利利害人不得公开、非法使用不动产登记资料。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利害关系人不得公开、非法使用权利人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1、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 2、利害关系人的异议登记权及起诉权。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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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 2、利害关系人的异议登记权及起诉权。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 3、预告登记权: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4、登记错误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办理不动产登记是要符合多个标准的,您的车库估计不在规划范围内,所以登记机关是不会办理登记的。 至于您的权利保障,登记是对物权的确认,您的车库因无法办理登记其权利保护的层次只能停留在债权层面上。您可以在合同中对登记义务由谁负责、不能办理登记的责任分担、拆迁风险、补偿责任等事宜在合同中加以明确,这样通过合同的形式也可以在最大程度上保障您的权利。
关系人查询权利人的不动产登记资料应遵守的义务: 1、利害关系人不得公开、非法使用权利人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2、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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