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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登记的情形有以下这些: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 (三)...
不动产的抵押登记机关为当地的房屋登记部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登记后才会发生效力;未经登记的不动产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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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共有十类不动产权属纳入登记,分别为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登记内容包括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以及其他相关事项。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三森林、林木所有权;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五建设用地使用权;六宅基地使用权;七海域使用权;八地役权;九抵押权;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三森林、林木所有权;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五建设用地使用权;六宅基地使用权;七海域使用权;八地役权;九抵押权;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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